关于启用学校OA系统校级文件流转功能的通知

各学院(部),各部门、各单位:

为更有效贯彻执行学校党委、行政各项工作安排,提高学校各类发文流转落实的效率和质量,经研究,在学校“一网通办”平台启用“校级文件”应用模块,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主要功能

“校级文件”应用模块旨在加速学校党委、行政各类发文的流转和落实,由学校党委办公室(学校办公室)通过学校“一网通办”平台“校级文件”应用模块发起,各部门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、联络员按文件重要程度分层分类接收,确保学校发文第一时间流转并在各部门、各单位有效执行和落实。

学校党委办公室(学校办公室)网站“校内发文”版块的各类发文同步更新。

二、适用范围

“校级文件”应用模块主要适用于非内部、非涉密学校发文的流转和落实,秘密级及以上文件、内部文件及其他不适合公开的文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流转。

三、基本流程

(一)校级文件的发起

各类校级文件签发后,由党委办公室(学校办公室)秘书科第一时间在“校级文件”应用模块发起流转。一般性管理制度,“分发范围”为各单位信息员;重要文件制度“分发范围”为各单位信息员,“传阅范围”为各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。

(二)校级文件的接收

各单位信息员收到“校级文件”待办及短信提醒后,应及时通过“一网通办”(电脑端)或“云上曲园”(手机端)进入“校级文件”应用模块,处理“待办”收文事项,并进行确认回复。收文后,要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收文情况。

重要文件,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也会收到“校级文件”待办及短信提醒,同样需进入“校级文件”应用模块,处理“待办”收文事项,点击“已阅”完成收文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、各单位信息员要第一时间进行收文处理,确保文件不积压、流转不滞后、落实不延误。对无故不接收学校文件的单位,按延误时间长短,将通过提醒、督促、通报、约谈等不同形式予以督办。

各单位“校级收文”流转落实情况将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,以此推动学校各类发文的有效落实和执行。对重要文件、涉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的制度文件,各单位要及时通过党委会、党政联席会研究落实意见。

“校级文件”应用自2024年1月1日正式启用,此前为试运行阶段,不正式督办通报。该通知由党委办公室(学校办公室)负责解释,网络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。

联系人:宋振剑  0537-4455576

姜海涛  0537-8933782


附件: OA校级文件使用说明.docx


党委(学校)办公室

2023年12月19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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